「挽救婚姻法房产」婚姻的挽救

今天给各位分享挽救婚姻法房产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婚姻的挽救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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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房产婚前加名无效

2022年新婚姻法房产婚前加名无效

2022年新婚姻法房产婚前加名无效,房产的纠纷是夫妻离婚后常见的纠纷,所以现在婚姻法对房产也有了新的规定,下面为大家分享2022年新婚姻法房产婚前加名无效。

新婚姻法房产婚前加名无效1

一、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理

对于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加名时视作对房屋产权的部分转移,以赠与来办理。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二、婚后房产如何加名

如果在结婚购买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综上所述,如果是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那么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如果在婚后想要加名字,那么就属于赠与的方式,这时候房产的产权由双方所有,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办理时可以通过赠与进行房产假名字的办理。

新婚姻法房产婚前加名无效2

婚前买房:

1、一人出资

只要是婚前个人出资全款购房,无论房产证上是在自己名下还是在双方名下,无论房产证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均视为出资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2、一人首付

若在婚前一人出资首付,贷款取得房产证并落在自己名下,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实际纠纷案件中认为房屋归户主方所有,对方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

若在婚前首付贷款得到房产证,却因某些原因落户到对方的,若无特殊公证说明,则是按赠与给对方的财务,属对方私有。

3、双方出资

无论户主是谁,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在法院可以被认定为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

房本加名流程

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的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的

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 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房子正在进行加名字的时候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改变,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的话,对于房产全款支付的情况会很好办理的,贷款买房的话加名字会很麻烦。

新婚姻法房产婚前加名无效3

一、房产证写名字新政策

1、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分为婚前和婚后的情况。

(1)房子是在婚前一方独立出资购买的,那么在婚后想要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那么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二手房转让或者是赠予的流程。

(2)房子是在两人结婚之后才购买的,但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后来想把配偶的名字加上。那么这种情况需要到房管局去写一份双方拥有房产的申请,费用大概100元。

(3)若是房子贷款还未结清的时候,要加名字,那么需要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交纳110元的.手续费,要是公积金贷款的话,还需要加100元,组合贷加200元。

3、新政策的规定,不管房产证上有没有加配偶的名字,房子都是属于婚前的一个人财产,不会被当做共同的财产来分割,当然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赔偿,赔偿内容是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部分,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真的吗

真的。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

那么即便是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房子在离婚分割的时候也只是按照婚前财产来算的。

2、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只写了对方一个人的名字。

只要受赠方能证明房子是出资者赠予的,那么即便婚后加上名字,离婚之后房子也和出资方没有关系。

3、婚前贷款买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

婚前贷款买房和全款买房不同,涉及到还贷比例的问题。

(1)婚前买房,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的房子。

(2)婚后买房,若是夫妻共同还贷的话,那么登记名字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以及房子增值费用。

4、两人结婚之后,一方父母给孩子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啊,那么这种即便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也是属于出资人子女的私人财产。

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结婚后办的房产证只有一人名字,没写共有情况,法律怎么认定房产归属?

如果首期款房产证登记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房产就归谁。倘若对方有一起还贷或者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需要给另一方 相应补偿。

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您好:

当然有意义了。首先,新婚姻法的第三草案仅仅是草案,还没有正式实施,其次,即使是实施了,规定的也是“婚前全款购买,婚后个人还贷,房产证上一人”这三条同时满足的情况。只要您在房产证上有名字(实际上根据您的叙述,您也承担了还款责任,完全应当加您的名字),就应该视为您的婚后共同财产。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新婚姻法出台,夫妻买房要注意什么

第一,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

如果要办这种夫妻共同共有的,必须两个人都来,这是第一点要注意的。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第二,要带齐证件

夫妻双方一定要把结婚证、户口本都带上,这样才能完成登记。除了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场之外,在共同申请房贷时,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第三,提前约定好份额

对于这种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一般是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如果说是准夫妻,还没有领结婚证,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是不能办理共同共有的,因为还没有领结婚证。那么,建议双方按出资额,办理这种按份共有,就是在办理手续之前提前约定好份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另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也是要注意一下的。

如果是由于之前不了解政策,将共有的房子登记在了一方名下,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双方先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由单独拥有的一方赠出一部分份额来,然后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作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婚姻出现危机 赠与的房子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婚前必须有房子,是不少年轻人和他们的父母比较在意的一个条件。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婚姻出现危机,房子也便成了离婚时争夺的对象。那么对于婚前赠与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处理呢?

相关案例

网友“葶苈”(化名)表示,她和丈夫系自由恋爱,她是外地人,丈夫是金华本地人,家里房子好几套。结婚准备阶段,公公婆婆装修了其中一套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改成了她丈夫的。不过,房子的贷款由她丈夫还。

现在,“葶苈”夫妻因为家庭矛盾没有处理好,双方家人又参与其中,矛盾越闹越大,致使他们的婚姻出现危机。“葶苈”问,像她家这样的情况,她是否可以分割房子。

无独有偶。一个婆婆日前也来咨询有关房子的法律事宜。她说,儿子小华(化名)结婚前,她和丈夫出资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做在儿子名下。儿子结婚后不久,儿子儿媳对该房产做了共有权证。现在儿子儿媳感情出现问题,吵着要离婚。她很担心,万一儿子儿媳真离婚的话,这房子是不是儿媳也要分一半。

律师支招:房子分割有“法”

张丽蓉律师说,“葶苈”和丈夫结婚前,公公婆婆就把房子赠与儿子,那么房子属于她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虽然房子还贷是由丈夫个人在还,但婚后的还贷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葶苈”可以对此提出分割一半。

对于小华母亲的担心,张律师认为其实是有必要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小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小华个人名下,按规定“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小华的个人财产。

但是后来小华与其妻子做了共有权证,也就是说小华把房子的部分份额赠与妻子,使得房子的产权由二人共同享有。因此,父母赠与小华的房产,变成了小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旦他们离婚,那么儿媳是可以来分房产的。至于分多少,具体要看房子产权登记时有无约定具体的比例,如有,依据比例分割即可。如果没有比例的话,儿媳一般可以分得一半。

另外,张律师说,房产赠与公证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赠与行为,往往是基于相互间的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而不是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现实中,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决定赠与时不妨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一、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二、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三、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除非以下几种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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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离婚怎么办

规定是,如果是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的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共有住房,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就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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